
教育与执业背景
钱飞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系统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为其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现为该律所创始合伙人及主任。其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31010,服务地区主要为无锡,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南路21号。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钱飞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领域深耕细作,尤其专精于合同案件,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专注业务领域
钱飞律师擅长处理多种类型的法律纠纷,涵盖婚姻纠纷、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债务纠纷、劳动工伤纠纷、合伙纠纷等。他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长期致力于为个人与企业客户提供高质量、定制化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曾成功代理多起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重大人身伤害案件,善于从证据链断裂点、程序合法性、量刑情节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多次实现不起诉、缓刑或罪名降格的辩护成果。在民商事领域,他擅长处理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复杂合同纠纷,注重事前风险防控与事后救济并重,累计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典型案件代理
在河北设备有限公司诉XX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钱飞律师作为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整个案件的处理。原告河北设备有限公司称,其于2019年1月24日与被告XX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买无缝钢管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但钢管出现裂缝问题,且被告交付的质量检验证明书虚假,认为被告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给其和陕西客户造成巨大损失,要求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0万元(待质量鉴定后再予以增加),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钱飞律师代表XX公司进行了有力的答辩。他指出所涉案货物不是被告提供的,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提供的产品符合原告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因该批货物被告是向第三人浙江XX采购,该公司是生产厂家,所以要求法院追加浙江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F》的有关规定,他强调原告无法证明所涉案货物是被告提供,无法证明销售者存在过错,无法证明所涉货物破裂的形成原因,现场勘验的货物所呈现的破裂可能是外力导致,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外,他还要求原告提供与第三方的合同、技术参数、图纸,以便查明案件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各方围绕证据展开了激烈的质证。原告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技术要求、质量检验证明书、银行转账记录、照片、罚款通知、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据。钱飞律师代表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了细致的质证,对部分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目的提出了异议。例如,对于现场照片,他认为不能证明所述的产品由被告所提供;对于罚款通知书,认为是由第三方陕西公司出具,真实性不予认可,且该损失应由原告承担;对于微信聊天记录,指出原告只提供了部分,且记录显示被告所提供的产品有产品标码,但原告始终未提供,有理由相信本案涉及的产品并非被告所提供。
被告也围绕其主张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包括与原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技术参数、第三人的质量检验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钱飞律师通过这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的货物符合原告要求,不存在质量问题,且在原告处勘验的货物并非被告提供。
最终,法院综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各方的质证意见和当事人当庭陈述,认定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的后果,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一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体现了钱飞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服务模式与成果
钱飞律师拒绝“模板化”代理,坚持“一案一策、全程跟踪”的服务模式。其团队采用“主办律师+助理+专项支持”三级协作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过法律检索、证据梳理、模拟庭审、风险评估四重闭环处理。客户反馈显示,其服务在响应速度、沟通透明度、结果可预期性三方面评分均高于行业均值。此外,作为无锡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钱飞律师多次受邀参与地方司法机关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并在2024年获得优秀村(居)法律顾问的荣誉称号,现任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这些都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