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陈军李律师是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其执业证号为1520xxxxxxxxx7636。他主要服务于六盘水地区,律所的联系地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双水小广场。2022年,陈军李律师还担任了六盘水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这足以证明他在法律领域有着扎实的基础和丰富的知识储备,能够面向公众进行专业的法典知识讲解工作。
服务领域专长
陈军李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和辩护策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婚姻家事方面,涉及到诸如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多种复杂问题,陈军李律师会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条文和合同条款解读,他可以精准分析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民间借贷案件中,可能会存在借款事实认定、利息计算等问题,陈军李律师同样有足够的能力应对,为当事人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法律服务特点
陈军李律师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有显著的特点。他提供专业的服务,对每一个案件都能精准把握,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为案件提供清晰的法律路径分析,让当事人清楚了解案件可能的走向和解决方式。在与当事人沟通时,他用心且耐心,会用通俗的语言讲解复杂的法律问题,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使当事人能够明明白白地了解整个案件情况,增强当事人对案件的掌控感和信心。同时,他不放过任何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尽力争取,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展现出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代表性案件详情
陈军李律师处理过的案件类型丰富,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好意搭乘引发交通事故后,已达成赔偿协议再诉被驳回案”。该案件中,他代理的被告AXX与原告BXX、C某、DXX、EXX系亲戚关系。2019年6月16日,AXX好意搭乘F某时与案外人G某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F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G某承担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案外人G某的车辆投保了保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并获得了相应赔偿。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就赔偿事宜了结,不再追究。然而,2024年8月,原告方突然再次将AXX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4.05元,并承担诉讼费。
办案严谨流程
接受AXX委托后,陈军李律师迅速展开工作,整个办案过程严谨有序。首先,他多次与委托人AXX深入沟通,不仅了解事故发生的完整经过,还详细掌握了事后协商情况、费用支付细节以及《证明》签订的背景。通过沟通,确认了AXX已支付1万元医疗费及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且一直履行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这一系列的沟通工作让他对案件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为后续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证据收集与核查阶段,陈军李律师重点收集并核实了《证明》原件及相关签字人员信息,确认该《证明》由双方当事人及多位家族成员、见证人签字捺印,具备真实有效性。同时,他调取了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因AXX已积极赔偿并取得原告方谅解而对AXX不起诉。此外,他还核查了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证实原告方已获得相应保险赔偿。通过这些工作,为案件的辩护准备了充足的证据。
精准辩护策略
基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深入研究,陈军李律师确定了核心辩护思路。他强调双方已通过家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签订《证明》,事故相关事宜已了结,AXX无再行赔偿的义务,从合同约定的角度为AXX进行辩护。同时,他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提出合理质疑,并请求法院核实,以避免虚假诉讼情况的发生。此外,他主张原告方在已获得保险赔偿且双方纠纷已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再次起诉,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系列的辩护策略全面且针对性强,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
庭审出色表现
庭审中,陈军李律师将收集到的证据清晰呈现,围绕辩护思路充分发表辩论意见。他详细阐述了《证明》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说明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他有力地反驳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指出原告方再次起诉的不合理性。在庭审过程中,他还积极配合法院核实相关事实,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案件圆满结果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在该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AXX好意搭乘F某,事故发生后AXX积极赔偿相关费用,双方已通过家族协商签订合法有效的《证明》,明确事故费用已结清,纠纷了结。且原告方已获得保险公司相应赔偿,现针对已处理完毕的纠纷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应承担不利后果。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判决驳回原告BXX、C某、DXX、E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7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285元,由原告方负担。这一结果充分证明了陈军李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专业能力和卓越表现,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综合来看,陈军李律师无论是在服务理念上,还是在专业能力和实际办案过程中,都展现出了优秀律师的特质,能够为当事人在各类法律案件中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他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值得当事人的信赖和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