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经历与专业机构
喻泽源律师自2015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一直在河南天图律师事务所任职,他的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x6005,服务地区主要是周口,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工农路南200米路东三楼。经过多年的实践,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法律实务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经验。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刑事风险防控方向。他是河南天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还入库河南省律师协会“专精特新”刑事团队,在刑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行业的认可。
担任的行业职务
喻泽源律师在周口市律师行业中也承担着重要的职务。他担任周口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这一职务使他能够深入参与刑事法律专业相关的讨论和决策制定,为周口市刑事辩护业务的发展出谋划策。同时,他还是周口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负责对律师行业内部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维护律师行业的规范和秩序。此外,他还出任周口市川汇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和周口市仲裁委仲裁员,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广泛影响力和专业能力。
执业理念与口碑
喻泽源律师秉持着“不忘初心,做人民的律师”的理念,立志成为有水平、有理想、有抱负、有担当、有朝气的律师。他将“人品、业务水平、认真负责”作为基本准则,以“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坚守职业道德、秉持谦和忠诚的态度”作为职业之本,以“仁爱之心、怜悯心、救世之心”作为做人之基。在工作、待人接物、思想上都严格要求自己,追求精益求精、尽力而为。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受到了当事人、同行、领导和各界社会阶层的一致好评,所办理的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典型案件之伪造公司印章案
在伪造公司印章案中,喻泽源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判断,认为案件不符合构罪要件。在审查批捕阶段,他及时提交了不构成犯罪暨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他通过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细致分析,向检察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事人得以取保候审。随后,公安局也作出撤案处理,为当事人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典型案件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喻泽源律师在短期内6次往来深圳,不辞辛劳地开展工作。他通过对案件构成要件进行大量的分析和论述,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了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在意见书中,他详细阐述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理由。最终,成功为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且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当事人摆脱了刑事指控。
典型案件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喻泽源律师会见当事人23次,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他从多角度分析证据,对证据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在庭审过程中,他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对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有力的质疑和反驳。最终,判决结果比公诉量刑意见减少了5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典型案件之故意伤害案
故意伤害案中,一审判决构成寻衅滋事罪。喻泽源律师在一审判决后介入此案,他对案件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分析。在二审过程中,他通过深入研究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对犯罪罪名和定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最终,二审法院变更了犯罪罪名和定性,改判罪名后减少了50%的刑期,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
典型案件之诈骗案
在诈骗案中,被告人有两次犯罪前科,且根据犯罪数额刑期应当在4年以上有期徒刑。喻泽源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了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和公报案例,并对行为定性进行了充分阐述。他通过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向检察院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降低了犯罪数额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判决被告人1年6个月的刑期,当事人及家属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典型案件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喻泽源律师在一审开庭审理后介入。他提交了辩护意见,通过对自首构成要件的充分论述,以被告人在他案中已被讯问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作为切入点。他的辩护意见引起了法院的重视,最终法院决定再次开庭审理。在重新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情节,量刑从五年以上降至三年三个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典型案件之容留卖淫案
在容留卖淫案中,当事人最初以组织卖淫罪被拘留,后以容留卖淫罪被批捕,公诉犯罪数额70余万。喻泽源律师在审理阶段对审计报告合法性进行了充分阐述。他通过专业的财务和法律知识,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重新鉴定的要求。最终,重新鉴定数额为15余万元,法院最终判决犯罪数额9万余元。虽然最终被告人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喻泽源律师在案件中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争取到了较为合理的判决结果。
法学理论研究成果
喻泽源律师不仅在实务方面表现出色,还坚持法学理论研究和学习。他根据近年来校园霸凌、低龄犯罪现象著有《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引入必要性研究》,认为适时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能够遏制我国犯罪低龄化趋势。该文章于2020年8月发表,并且在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了相关法律观点。根据近年来帮信罪入罪率较高现象,他著有《帮信罪中衔接使用行刑规制措施的实证研究》,于2023年3月发表。他还根据认罪认罚制度中辩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著有《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有效辩护面临的若干实务问题》,正在投稿之中,预计刊登时间为2024年上旬。另外,他根据掩饰隐瞒罪与帮信罪的主观意识、介入程序、实施作用等因数的不同和司法实务争议焦点问题,正在起草《在审判实务中注重掩饰隐瞒罪与帮信罪区别的必要性研究》,展现了他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的持续投入和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