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深厚的法律精英
明月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获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取得在职研究生学位。自2013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50XXXXXXXXX0513,服务地区为内蒙古赤峰,联系地址位于赤峰市红山区金石矿业广场A703。她秉持“精益求精,铸造经典”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
同时,明月律师身兼多个重要职务,她是赤峰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委员会主任、赤峰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委员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与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其擅长领域主要集中在刑事辩护、刑事风控。
二、丰富办案经验与显著成绩
自2014年加入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以来,明月律师承办各类案件500余件。执业期间,她与所内其他律师合作代理赤峰地区多家农村信用社、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等企业的诉讼业务及非诉业务。自2019年起,她侧重于刑事辩护业务,办理刑事案件近120起,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其中包括侦查阶段撤销案件2起,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10起,庭审后撤回起诉案件3起,定罪免刑案件2起,终止审理1起,判处缓刑案件6起,认罪认罚后变更量刑2起,发回重审6起,减少或变更罪名轻判的2起,轻判的3起,单处罚金1起,刑事控告立案3起,成功办理取保候审24起。
三、经典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间,B某多次前往XXX参与游戏活动,期间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电玩社经理兑换游戏币,并利用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还存在将游戏币转卖给其他玩家的行为。公安机关认为B某向其他玩家“转卖”游戏币的行为,涉嫌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于2025年4月14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明月律师在承办“B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时,在审查批捕关键时期展开精准辩护。在实体之辩方面,她主攻核心指控,援引“资金结算服务”的法律定义,结合B某陈述的“借还”行为模式,辩驳其行为是玩家之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并非对赌场经营的“辅助行为”,从犯罪构成根基上瓦解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指控;同时防范次要风险,论证B某行为不构成赌博罪,阻断其承担个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在证据之疑方面,她着重指出《讯问笔录》存在的问题,提请检察官关注取证程序合法性与证据客观性,恳请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影响了检察官对《讯问笔录》可信度的判断。在羁押必要性之论方面,她结合B某无前科劣迹、有稳定公职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紧扣“少捕慎押”政策,否定逮捕前提。
最终,明月律师提交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推动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B某在被刑事拘留11天后顺利释放。在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其不起诉理由完全印证了明月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提出的核心观点,成功为B某保住公职。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明月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高超的辩护技巧和对案件的深刻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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