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杜海亮,他毕业于浙江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后又取得浙江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历。自2018年开始在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尤其在土地与房产、建设工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一、案件缘起:政策性房屋遇执行难题
案外人甄某某、郝XX在2017年10月与被执行人潘XX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涉及宁波市某区某镇某村的一套大龄青年解困房,房屋总价61万元。甄某某、郝XX随后支付了56万元购房款,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入住,并一直占有使用。2019年,二人还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不过由于政策规定,该房屋需自结算之日起满5年方可过户,所以过户时间未到。然而在2020年,潘XX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强制执行,案涉房屋也被查封。甄某某、郝XX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提出了执行异议,并将剩余5万元尾款交付法院执行专户。
二、律师出击:全面梳理证据链
杜海亮律师接受案外人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收集了转让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收条、物业费缴纳证明等一系列材料。通过这些材料,能够清晰地佐证案外人在房屋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为后续的庭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庭审交锋:精准援引法律条款
在庭审中,杜海亮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重点援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他主张案外人已按约支付大部分房款且主动交付尾款,未办理过户是因政策限制,并非自身过错。这一观点有理有据,切中要害。
四、胜诉结果:维护善意买受人权益
法院最终采纳了杜海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外人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支持了其异议请求。这一案件具有典型意义,在金钱债权执行中,是为数不多执行异议成功的案例。它明确了善意买受人购买政策性限制过户房屋,满足查封前签约、合法占有、支付价款且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的条件,其权利可排除强制执行。
杜海亮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此案也为同类政策性住房的执行异议案件提供了重要的裁判参考,有效维护了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在法律实务中的作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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