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执业经历
程隆银律师毕业于本科院校,2011年,他以远超合格线的优异成绩斩获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在投身专职律师行业前,他先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两年,深度参与合同审查、劳动争议处理及合规体系搭建,对企业从日常运营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点有着精准把控。随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在检察机关的一年多时间里,累计参与各类刑事案件的证据复核、法律适用研讨百余次,练就了对案件侦查逻辑、证据链完整性的敏锐洞察力。这种“企业+检察”的多元经历,让他比传统律师更懂实务痛点,也为后续执业构建了独特优势。2014年9月,程隆银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自此以更专业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2015年9月,他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勤勉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快速脱颖而出,仅用三年多时间便在2019年3月晋升为事务所合伙人,成为团队核心力量。
执业理念与态度
在法律服务领域,程隆银律师始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深耕专业内核的同时,更注重法律温度的传递。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是融入案件全流程的行动准则。接待咨询时,他耐心倾听诉求,共情当事人急难愁盼;案件分析时,他反复推敲法律关系,精准锚定争议焦点;证据梳理时,他逐页核对细节,筑牢维权事实根基;庭审交锋时,他凭借扎实法理功底据理力争,全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以近乎苛刻的专业标准雕琢每个环节,用精益求精的执业态度践行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他深知当事人面对法律问题时的焦虑与无助,因此从不以晦涩的法律术语疏远对方,而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复杂法律关系,让当事人清晰掌握案件进展与核心利弊。
擅长领域与办案成果
程隆银律师的业务领域精准聚焦四大板块。在刑事辩护中,他擅长从证据细节突破,曾为多起涉嫌盗窃、诈骗的当事人成功争取不起诉或轻判结果。例如在范XX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中,他担任被告人罗XX的辩护律师,为其争取到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在唐XX强奸罪一案中,他担任唐XX的辩护律师,多次与受害人及家属沟通,取得了受害人及家属的谅解,最终为唐XX争取到了适用缓刑的机会;在赵XX涉嫌强奸罪一案中,他担任受害人万XX的委托代理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多份法律意见书,为受害人声张了正义,赵X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在婚姻家事纠纷里,他既注重依法分割财产、确定抚养权,更兼顾情感疏导,助力当事人平稳走出婚姻困境。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他累计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受害人追回赔偿款超千万元。在合同纠纷领域,从买卖合同违约到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他都能凭借专业分析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在专职执业生涯中,他始终保持高强度的办案节奏,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案件胜诉率与当事人满意度均保持在高位。
担任职务与获得荣誉
程隆银律师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他还获得了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的荣誉称号。
典型案例分析——工地冲突致轻伤案
2020年3月21日上午9时许,程隆银律师的当事人马XX与戚XX在XX县X工地作业时,因电线扯脱这一日常琐事,与史X1、史X2等人发生激烈争吵。情绪失控之下,双方由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马XX、戚XX致使史X1受伤。经云南省XX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史X1的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2020年3月22日,马XX接到侦查人员的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因初涉刑事案件内心慌乱,初期未能完整如实供述案件经过。次日,马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2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羁押于昆明市XX区看守所。案发后,马XX的家属心急如焚,通过多方了解找到程隆银所在的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委托他担任马XX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时,XX县人民检察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对马XX、戚XX提起公诉,并结合案件事实建议法院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程隆银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马XX,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耐心安抚其情绪,引导他清晰回忆冲突细节。同时,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对公诉机关提交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证据进行逐一梳理和分析,精准定位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庭审前的准备阶段,他发现本案存在诸多可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其一,马XX系经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虽初期未如实供述,但在后续调查中逐渐配合,具备认罪悔罪的基础;其二,马XX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属初犯、偶犯,此次犯罪系因工地琐事临时起意,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其三,马XX及其家属有强烈的赔偿意愿,希望能通过经济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
基于以上分析,程隆银制定了“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辩护”的综合辩护策略。一方面,积极与马XX沟通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协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达真诚悔罪的态度;另一方面,主动联系被害人史X1及其家属,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耐心传递马XX的歉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马XX、戚XX共同赔偿史X1人民币68000元,且该款项已全额支付。史X1对马XX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庭审中,程隆银围绕辩护策略展开有力辩护:首先,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但强调马XX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其次,重点阐述马XX已通过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有效弥补了犯罪造成的损害,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最后,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系初犯偶犯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采纳了程隆银的核心辩护意见,判决马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程隆银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他精准研判,制定科学辩护策略,通过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快速锁定本案的从轻处罚情节,摒弃“否认犯罪”的无效辩护思路,确立“认罪悔罪+弥补损害”的辩护核心,为案件胜诉奠定坚实基础。他积极协调,化解双方矛盾冲突,充分发挥律师的沟通桥梁作用,既要考虑被害人的损失赔偿诉求,也要兼顾当事人的赔偿能力,通过多次耐心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关键的从轻情节,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有效辩护,助力实现缓刑结果,庭审中针对案件情节进行条理清晰、有理有据的辩护,既不回避当事人的犯罪事实,也不遗漏任何从轻处罚的细节,清晰向法庭传递当事人的悔罪态度和案件的特殊情况,最终成功说服法院对当事人适用缓刑,避免了当事人被监禁的后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权益,为其回归社会、重新生活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