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丁婷律师在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自2023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已成功代理百余件案件。其执业理念是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同时,她还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独特职业经历与优势
丁婷律师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段经历使她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其独特的职业轨迹能让她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尤其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备显著优势。她能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
擅长领域及业务能力
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丁婷律师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等民商事诉讼与劳动仲裁、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她善于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制定最优诉讼策略,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企业破产业务也是她的专长之一,她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在刑事案件中,她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还能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
丰富的企业服务经验
丁婷律师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她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目前,她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手汽车买卖欺诈案详情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本田飞度小型轿车一辆。合同备注车辆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委托人按约定付款,车辆完成交付及过户登记。购后不久,委托人发现底盘漏油,检测显示车辆为重大事故车。经司法鉴定,确认车辆属于事故车辆。经查,车辆原车主曾进行重大维修,但销售商未披露该信息。委托人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返还购车款及利息、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等多项费用,并要求二手汽车交易行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争议焦点与对方抗辩
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销售商是否构成欺诈、委托人的诉求是否应得到支持、二手汽车交易行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销售商上诉称其通过4S店查询维修记录显示为零,对车辆事故不知情,无欺诈故意,且事故位置隐蔽,超出其合理注意义务范围,还称一审法院未对其提交的《公证书》作出认定,违反法定程序。二手汽车交易行辩称其仅为购车款代收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与二审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撤销合同,要求销售商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赔偿金、承担部分费用,驳回其他诉求。销售商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一审已对《公证书》进行事实认定,该公证书查询时间在争议发生后,不能证明销售商履行了审查及告知义务。销售商作为专业机构,未履行必要检测义务,构成欺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在二手汽车案中的价值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精准定位法律关系,制定了“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指导委托人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对方抗辩。庭审中,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指出销售商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二手汽车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代理意见得到法院采纳。律师还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高效审理,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维护了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公平正义。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详情
2021年12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采购玉米1000吨,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双方对账确认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同月7日,农业公司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实际为新疆某西源公司备用金账户)转账280万元。薛XX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农业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西源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与代理思路
核心争议焦点是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元,对薛XX是否发生货款支付的法律效力,农业公司是否需重复支付货款。律师团队的代理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明农业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款项支付情况并要求农业公司与西源公司直接结算,构成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及相关证据,证实是企业内部纠纷;强调薛XX对公司备用金账户情况知情,付款符合交易逻辑。
案件判决结果与总结
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为薛XX追认了付款行为,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账务问题要求重复支付货款无依据,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此案是因企业股东身份重叠、内部纠纷引发的买卖合同付款争议案件,关键在于厘清“付款行为的相对性”与“追认效力的认定”,法院判决保护了农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律师在买卖合同案中的价值
律师精准定位争议核心,锁定“付款追认效力”这一关键争议点,为代理明确方向。全面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结合法律规定进行专业论证,说服法院采纳代理意见,为当事人避免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后续商业交易的法律风险提示,建议规范合同签订、付款账户指定、对账结算等流程,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