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理念
张颖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5年开始在福建厦门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5xxxxxxxx668359,现就职于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座18层。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张颖律师始终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擅长处理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百余件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处理侵权责任纠纷
在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案中,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因案涉房屋内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原告林XX诉请判令被告林XX支付侵占其案涉房屋内财产价值16万元。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代理此案。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她精准制定抗辩思路,从多个角度进行抗辩。首先,被告居住案涉房屋具有合法依据,该房屋系双方母亲林XX生前承租的直管公房,母亲生前明确希望将房屋留给被告,且被告作为母亲继承人之一,在公房管理机关未重新订立租赁关系前,继续居住使用房屋合法合规。其次,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所述财产系自身拒不搬离所致,并非被告侵占。再者,原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后,原告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庭审中,张颖律师结合生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证据,清晰阐述抗辩意见,精准驳斥原告全部诉讼主张。最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原告未就其主张充分举证,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了被告林XX的合法权益。此案件中,张颖律师精准把控案件核心,高效梳理证据链条,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了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应对租赁合同纠纷二审
在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中,上诉人吴XX、吴XX因与被上诉人陈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不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上诉人陈XX委托张颖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该案核心争议焦点为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具体包括超出租赁面积81㎡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款是否应归上诉人吴XX单独所有、上诉人吴XX是否有权享有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奖励部分是否应纳入双方约定的分配范围,以及一审法院对证据的认定是否存在错误。一审阶段,法院判决案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项下全部款项的70%归被上诉人陈XX所有,上诉人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张颖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二审后,全面梳理一审审理事实、证据链条及双方争议焦点,结合二审庭审情况和上诉人提交的补充证据,精准驳斥上诉人全部上诉理由。她明确双方签订的两份《土地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约定的“拆迁赔偿三七分”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拆迁补偿系针对房屋及附属物,与土地面积无直接关联,且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吴XX参与房屋建设、超出租赁面积部分的补偿应归其单独所有;拆迁奖励与被上诉人建设房屋、按时搬迁的行为直接相关,应纳入分配范围。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稳固了被上诉人应享有的70%拆迁补偿份额(对应补偿金额XXX.4元),彻底捍卫了被上诉人的核心财产权益。在此案中,张颖律师同样展现出精准把控案件核心、高效梳理证据链条、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以及彰显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的能力。
专业能力综合体现
张颖律师在这两起典型案件中,均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她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挖掘和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为被告制定了全面且有力的抗辩策略,成功驳回了原告的诉求。在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面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她冷静分析,结合一审和二审的证据,精准反驳上诉人的理由,稳固了当事人的拆迁补偿份额。她在处理案件时,始终以当事人为核心,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缓解当事人的焦虑情绪。同时,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执业态度,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协助法院理清案件事实,高效推进审理工作,妥善化解了各类民事矛盾。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张颖律师有望继续凭借其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民商事法律领域创造更多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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