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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刑事辩护律师郑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成功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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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786人看过
导读:郑勇律师自2009年起于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近二十年专注刑事辩护,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专精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其成功办理多起典型案件,如博某抢劫杀人案二审改判无罪,多起案件当事人获不予起诉或缓刑判决,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川凉山刑事辩护律师郑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成功辩护

深厚执业积淀

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09年开始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243091。该律所位于凉山西昌市月海路2段13号19栋五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80%,在职务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近二十年的刑事辩护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典型案件辩护

在众多典型案件中,博某抢劫杀人案颇具代表性。辩护团队紧密协作,此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后,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这一结果充分展现了郑勇律师及其团队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坚韧不拔的精神。

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达3000多万元。在侦查阶段,郑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该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

吴某滥伐林木案,涉案树木近一千株。郑勇律师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批捕,检察机关予以采纳。后侦查机关直诉,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郑勇律师仍然坚持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吴某不予起诉

杨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2800万元。郑勇律师提出杨某的行为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杨某最终不予起诉。

崔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伤情鉴定轻伤一级。郑勇律师提出崔某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同样被检察机关采纳,崔某不予起诉。

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30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宋某犯罪情节轻微自首从犯、可以不诉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予以采纳,宋某不予起诉。

何某窝藏包庇案,何某帮助在押犯脱逃。郑勇律师提出何某系胁从犯、有自首情节等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判决何某免于刑事处罚。

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束某提供银行卡“跑分”,涉案金额一百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束某系被动参与、时间短、获利少的辩护意见,法院判处束某缓刑

毛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6000余克,一审判处毛某死刑。二审时郑勇律师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二审改判毛某死缓

阿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7000余克,一审判处没收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二审发回重审,郑勇律师提出60万元系阿某合法财产的辩护意见,一审重审改判退还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

滥伐林木案剖析

在滥伐林木不起诉的案件中,被害人吴XX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被不起诉人XX带领村民砍伐了其承包地种植的价值500多万元的果树,要求追究吴X等人滥伐林木的刑事责任。郑勇律师作为辩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吴X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但未被公安机关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郑勇律师又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该意见,未批准逮捕吴X等人。后来公安机关将吴X等人直诉到检察机关,郑勇律师提出本案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起诉吴X等人。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对吴X等人不起诉的决定。这一系列的办案过程,体现了郑勇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郑勇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负责,在四川凉山地区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在遇到刑事法律问题时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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