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交警认定书有异议该怎么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需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复核申请受理后,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对原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若复核结论维持原认定,当事人仍有异议的,可在后续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认定书的异议,由法院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断是否采信该认定书作为定案依据。需注意,复核申请仅能提出一次,逾期未申请则丧失复核权利。
二、对交警认定书不服,其是否有效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作出的证据类文书,并非行政行为,其本身具有证据效力,不因当事人不服而当然无效。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上一级部门受理后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可维持撤销或变更原认定书。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服,或复核未被受理,当事人可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或刑事案件中,向法院提交相反证据,由法院审查认定书是否作为定案依据。
三、对交警认定书有异议如何处理
若对交警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首先,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其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会受理复核申请,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最后,作出复核结论。如果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如果复核结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会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当我们探讨对交警认定书有异议该怎么做时,除了申请复核这一途径,还需了解复核的结果也存在维持、撤销或重新认定等不同情况。若复核结果维持原认定书,当事人若有新的证据或理由,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仍可向法院提出对认定书的异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并且,在整个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至关重要。如果你在处理对交警认定书异议的过程中,对复核流程、证据收集或者后续诉讼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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