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时赠第三者财产该怎么追回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另一方有权追回。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共有,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
要追回财产,首先需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明赠与事实及财产数额。然后可与对方协商返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自己为原告,出轨方为被告,第三者为第三人,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第三者返还财产。法院通常会支持合法诉求,判决第三者返还受赠财产。
二、婚姻存续时怀他人孩子可否离婚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怀他人孩子,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从法律角度,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内怀他人孩子,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还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请求损害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双方也能选择协议离婚,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婚姻存续时女方可分男方一半工资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无特别约定,夫妻一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方能直接分男方一半工资。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管理、使用和处分共同财产,一般不会进行分割。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女方可要求分割,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女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探讨婚姻存续时赠第三者财产该怎么追回这一问题后,还有相关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追回财产的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十分关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赠与协议等都可能成为有力证据。另外,若赠与财产涉及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资产等复杂情况,处理起来会更棘手。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行为通常是无效的。若你在追回财产的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类似复杂财产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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