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如何去判定是否遗弃家庭成员
判定是否遗弃家庭成员需从四方面考量。主体上,遗弃者需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且有能力履行。主观方面,遗弃者要有故意拒绝扶养的故意,而非过失。行为上,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的情形,如不提供生活费用、不照顾生活等。情节上,遗弃行为需达到情节恶劣程度,如因遗弃致被害人重伤、死亡,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遗弃手段恶劣等。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可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还可能构成遗弃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该如何去判断不确定的债权
不确定债权是指债权的内容、范围、履行期限等要素存在不明确情况的债权。判断时,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看债权金额是否确定。若约定按一定比例或方式计算,尚未明确具体数值,则属不确定。
其次,关注履行期限。未明确具体履行时间,或附条件、附期限但条件成就与否及期限是否到来不确定,都可能使债权不确定。
再者,审查债权内容。比如给付标的不明确,像仅约定提供特定种类货物但未明确规格、数量等细节。
最后,留意债权主体或债务人是否确定。存在多个可能主体,或主体身份、资格等有争议,也会导致债权不确定。通过对这些方面的综合审查,可判断是否为不确定债权,进而依据相关法律规则处理后续法律问题。
三、该如何去判定儿童抚养权的归属
判定儿童抚养权归属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根本原则。具体如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如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等。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子女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协助抚养能力等因素,判决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抚养。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一方若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可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当探讨该如何去判定是否遗弃家庭成员时,除了明确判定标准,还需关注后续影响。一旦被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遗弃者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要支付被遗弃者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而且遗弃行为对家庭成员的心理伤害往往是长期且难以修复的。如果你在判定是否构成遗弃家庭成员上还有疑问,或者对遗弃后的责任承担、法律程序等方面存在困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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