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信息
孙伟伟律师为女性,执业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2886。她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服务地区包括山东、青岛,联系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她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现担任山东(青岛)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还是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
执业理念与业务范围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其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核心专长)、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她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
专业能力与行业贡献
孙伟伟律师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她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够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同时,她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担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
为李XX涉嫌开设赌场案件争取免予刑事处罚
2019年10月,被告人綦某某在被告人杨某某、魏XX、栾某某、李XX处开设赌场,组织刘XX等十八人以推牌九的形式进行赌博。案发后,綦某某、杨某某、栾某某、李XX均被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且在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中,认定李XX涉嫌开设赌场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
孙伟伟律师在案件移送法院之后介入该案。她通过会见被告人李XX,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为该案件依法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但鉴于被告人在检察院已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她建议被告人继续认罪认罚,由辩护律师独立行使辩护权,为被告人争取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结果。确定辩护思路之后,孙律师向法院提交相应法律意见书,并与法官进行沟通,充分表达意见。最终,办案法官没有采纳检察院有期徒刑八个月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李XX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而同案其他被告人均按照检察院量刑建议,被判处九个月到两年不等的刑期,仅李XX取得免予刑事处罚的结果。
韩XX等两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
2025年4月,韩XX伙同陆XX,在上游安排下前后多次协助从被害人处取走涉诈资金,并根据要求转移资金,数额巨大。被害人报案后,韩XX、陆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孙伟伟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本案。她通过详细查阅案件卷宗材料、了解案情,认为韩XX等人作为犯罪链条低端,实际是上游实施犯罪的工具,一定程度受到上游犯罪分子的蒙蔽,对转移资金性质认识不清,主观恶性较小。孙律师通过反复与本案人沟通、提交法律意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
俞XX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办理(特大贪腐案)
俞XX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被纪委留置,监察机关经审查认定,俞XX利用职权,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侵吞、骗取公款人民币1045万余元;利用职权,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共计1030万元。
孙伟伟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介入。介入后,她积极与检察官沟通,就其中几笔存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反复与检察官沟通探讨,并且联系监察委调取俞XX存在自首、立功情节的相关材料。当事人涉嫌的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均特别巨大,两个罪名法定刑期均为十年以后。通过孙律师反复沟通、提交意见,最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合并刑期为有期徒刑七年的好结果。在退赃金额问题上,孙律师提出涉案部分资金认定存疑,最终帮助当事人将退赃金额下调一百七十余万,辩护效果显著。
综上所述,孙伟伟律师在刑事业务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她凭借扎实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法律领域有着出色的执业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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