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富执业履历
周俊律师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自2000年开始在湖北宜昌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过去25年。他持有执业证号142xxxxxxxx726976,现为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的一员。他还是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离婚婚姻家庭案件团队负责人、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团队负责人以及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团队负责人等重要职务。
多领域擅办案
在婚姻家庭领域,周律师接受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权等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他能出具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意见书,并对协议书进行律师见证,还代理涉外离婚诉讼、婚外情及夫妻共同财产调查取证、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割的案件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在工伤赔偿方面,周律师接受因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维护、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咨询。他代理损害赔偿纠纷,包括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审核和起草赔偿协议。
刑事辩护领域,周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他还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同时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交通事故领域,周律师接受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咨询,代理交通肇事责任认定、赔偿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情况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法律意见书,代理交通肇事调查取证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债权债务方面,周律师受理企业和个人相关的债权债务咨询与纠纷,清偿企业及个人之间的三角债、货款、工程款等各类疑难债务,调查债务人资金状况,代理委托当事人的法律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
典型离婚案件
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曾指派周俊律师代理牟XX离婚案件。原告牟XX与被告望X于2016年6月相识,2017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但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差异大,未建立良好夫妻感情。被告望X脾气暴躁、嗜酒,常与原告争吵、恶语相加,还多次施暴。2018年4月,望X对牟XX拳打脚踢,致其多处受伤并流产。
因经济困难,牟XX向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周俊律师接受案件后,与牟XX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得知牟XX除离婚诉求外,还担心自身及家人人身安全。周律师告知牟XX报案,要求公安依法处理,并提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他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向牟XX解释规定,要求其收集证据,并为其写好人身保护令申请书。
由于相关报警材料由公安机关保存,当事人无法获取,周律师凭借法律援助中心的调查信多次到公安机关搜集证据,确保法院早日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2018年5月23日,周律师为牟XX写好离婚起诉状,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婚生女由牟XX抚养,望X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000元,望X承担法院诉讼费。之后将离婚起诉状及人身保护令申请书一起交到某某区法院。
立案时,周律师和某某区法院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详述事情经过。立案庭法官重视此案,及时立案。承办法官于2018年5月24日下达人身保护令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社区及派出所。人身保护令下达后,望X未再对牟XX及其家人采取不法行为,保障了他们的安全。
2018年6月20日开庭,望X不同意离婚,还要求牟XX偿还13万元债务。周律师为保护牟XX合法权利,据理力争,认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不存在13万元夫妻共同债务。2018年6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牟XX和望X离婚,婚生女随牟XX生活,望X按月支付小孩生活费1000元到小孩年满18周岁止,支持了牟XX的诉讼请求。判决下达后双方未上诉,现已生效,牟XX及其家人对周律师和援助中心表示感谢。
维护合法权益
周俊律师在执业的25年里,办理了近千件案件。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个擅长领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始终秉持“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办案宗旨,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他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无论是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还是棘手的刑事辩护案件,周律师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