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沈启亮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5402。他就职于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君玺国际广场15楼。在相关政府部门工作多年的经历,让他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素养,熟悉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对企业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也有全面了解。
丰富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沈启亮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3000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近年来,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尤为专精于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强奸罪,猥亵罪,以及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信息罪及各类毒品犯罪和故意伤害等侵权犯罪。
典型案件处理
某公司领导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沈启亮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最终检察院建议调整为十年以下量刑,法院支持了该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轻判。
“猥亵儿童”案:2025年,江苏省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X在春节期间对13周岁的被害人陈XX实施了摸胸、摸阴部、亲吻等猥亵行为。沈启亮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并出席法庭审理。在庭审中,他提出了专业的无罪辩护意见。沈律师指出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直接证据仅有被害人陈述,缺乏客观证据印证;被害人陈述与关键证人(胡某X之女)证言存在不一致,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刑事案件定罪需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并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而本案现有证据远未达到此标准,应作出无罪判决。不过,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未采纳其无罪辩护意见,认为被害人陈述稳定、自然,且相关证据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判决被告人胡某X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某销售伪劣商品案:沈启亮律师通过提供立功线索,同时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最终争取到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
某故意伤害罪案:在法院审判阶段,沈启亮律师成功使案件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保留了相关人员的公职,使其未被开除。
某间歇性精神病人强奸罪案:沈启亮律师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通过精神能力鉴定,排除部分证据,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缓刑。
执业理念与特点
沈启亮律师秉持“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他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他以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视野,洞悉案件背后的深层逻辑,敢于在复杂案件中坚持己见,以缜密的思维梳理证据迷宫,用大胆的法律策略破局。
专业荣誉与社会职务
沈启亮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先后被宿迁市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被宿城区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首批两新组织高级党务工作者,荣获江苏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他还担任宿迁市国资委首批专家库成员、宿迁市律师协会理事、江苏省律协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宿迁市交通集团外部董事、宿迁市作家协会会员等社会职务,同时是某大型央企常年法律顾问、某区及县政府法律顾问、宿迁市某大型国企外部董事。此外,他还是宿迁市电视台《万家学法》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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