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实力保障
陈韵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法学、金融双学位,还具备证券基金双从业人员资格证、深交所董秘资格证以及高级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能力证书。作为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她核心深耕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两大领域,是兼具法律与金融复合视角的实战型律师。执业至今已独立承办刑事案件80余宗,处理各类民商事合同案件100余宗,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她处理各类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案件起因,深陷困境
2024年7月,常XX在网上看到贷款信息后,与自称XX金融的业务员取得联系。对方以提供贷款需走流水为由,要求常XX提供银行卡等相关资料。常XX在明知对方可能利用其银行卡接收、转移违法资金的情况下,仍将个人身份证及两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后续,常XX的两张银行卡陆续收到多笔涉电诈资金,累计金额达648000元。即便在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资金可疑报警、民警明确劝阻的情况下,常XX仍继续实施资金转移行为。2024年9月10日,常XX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常XX提起公诉,认为其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庭审中调整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三、精准辩护,力挽狂澜
陈韵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材料,结合案件事实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她指出常XX主观恶性低,且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常XX系受他人欺骗参与涉案行为,自身也存在一定受害属性;常XX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明确。同时,律师积极引导常XX退出部分赃款,弥补被害人损失。这些辩护意见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要点,为常XX争取从轻处罚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圆满结果,彰显价值
广东省珠海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证据成立,常XX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法院采纳了陈韵律师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综合考虑常XX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出部分赃款等情节,最终判决常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退出的4万元赃款按比例返还被害人。陈韵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专业辩护作用,不仅为当事人争取了最优法律结果,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最大限度降低了刑罚对当事人生活的长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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