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领域,总有一些专业人士凭借精湛技艺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撑起公平正义的保护伞,来自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的李佳莹律师便是其中之一。
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230xxxxxxxxx5310,服务地区主要为哈尔滨,目前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时代广场小区A栋1-3层A-3号商服办公。她身为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秉持“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在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在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细分领域也有丰富经验;刑事辩护方面承办案件达上百件,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占比约40%),并熟悉劳动方面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关联犯罪的处理。
二、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来袭
2025年,李佳莹律师遇到了一起棘手的劳动争议案件。本案当事人被申请人李XX(化名)原是申请人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化名)的运营代表。该公司在2025年12月,以李XX在职期间设立并经营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关联公司,导致公司客户流失、预期业务收入受损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XX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还要求赔偿公司财产(配件)损失及手机维修费,合计3907.55元。突如其来的高额索赔让李XX陷入困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委托了李佳莹律师作为代理人积极应诉。
三、精准分析与有力抗辩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对申请人公司提出的全部主张及证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梳理。她敏锐地发现公司索赔主张金额巨大但基础薄弱,缺乏直接有效的证据支持。在仲裁庭审中,李佳莹律师围绕核心要点展开有力抗辩。针对“竞业行为”指控,她指出双方未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在未违反相关规定时从事其他劳动或投资不违法,公司的指控缺乏法律依据;对于“重大损失”主张,公司提供的《服务合同》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且无法证明与李XX的关联及因果关系,她强调商业风险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不应将自身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在财产损失责任方面,对于公司的配件索赔,她指出公司无法证明配件交付及实际价值和损坏情况,主张缺乏事实基础。
四、近乎完胜的案件结果
上海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仲裁庭驳回了公司要求赔偿业务收入损失48.2万元和配件损失3756.55元的请求,仅考虑手机屏幕损坏的客观事实,酌情裁定李XX支付申请人手机维修费100元,而非公司主张的150元。最终,劳动者成功化解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与经济压力,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李佳莹律师在面对企业滥用诉权、不当追索时,坚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证据规则、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