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情感劳务纠纷引发财产损害
吴艳霞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上海知以行律师事务所,服务嘉兴地区。在吴XX等诉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被告储某某与原告之一吴XX原系情侣关系,为索要工钱沟通未果后,持榔头闯入四原告住宅,砸毁新装修瓷砖及一扇金属门,被告随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四原告核心诉求是让被告赔偿故意毁坏财物行为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及维权必要支出。
二、核心争议:损失金额与责任承担难题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损失金额的确定,尤其是修复费用的合理性与公允性;被砸金属门的权属及赔偿责任;高昂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损失量化成为胜诉及实现当事人最大权益的关键。
三、办案策略:刑事民事证据联动
接受委托后,吴艳霞律师团队制定了“刑事民事证据联动、双轨鉴定锁定损失”的诉讼策略。首先进行证据固定与基础事实夯实,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并保存《受警回执》、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形成损害事实的完整证据链。同时,调取关联的《刑事判决书》,利用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被告故意毁坏财物”基本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奠定侵权成立的基石。
四、锁定损失:巧用刑事与主动鉴定
在刑事侦查阶段,海盐县价格认证中心已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被毁瓷砖及辅料价值为7564.90元。律师团队将其作为关键证据提交,反驳了被告“瓷砖仅值2000元”的主观臆断。对于修复费用,律师团队主动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损坏部位的修复方案及修复费用”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报告成为法庭采纳的核心依据。
五、庭审论述:强调鉴定权威与费用承担
庭审中,律师团队围绕两份鉴定报告的合法性、关联性、专业性展开论述,强调其作为定损依据的绝对权威。对于鉴定费,主张其为确定侵权损失范围的必要、合理支出,理应由败诉方承担。整个代理过程证据扎实、逻辑严密、诉求明确。
六、案件结果:法院支持核心主张
海盐县人民法院基本采纳了律师团队的核心主张及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四原告财产损失共计64032.48元,支持大部分鉴定费用,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法院认为被告的故意毁坏财物行为构成侵权,损失数额认定援引并采纳了相关鉴定报告,鉴定费系确定损失的必要支出,酌情由侵权方承担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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