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实力彰显
孟秀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本科,自2011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她现任该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多重身份彰显其深厚的行业影响力。执业多年来,孟秀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经验丰富且实战能力突出。她曾获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被滨州市律师行业党委、滨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9月作为律师代表参加山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
二、典型案例成果显著
孟秀律师办案成果显著,典型案例不胜枚举。在胡某某污染环境罪案中,她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董某某买卖国家证件罪案、徐某某盗窃罪案、徐某某诈骗罪(后改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幸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付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二审改判)等案件,经她辩护,当事人均获得缓刑;还为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有利结果。
三、史某某案精彩辩护
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这是一起团伙盗油案件,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分阶段推进辩护工作。在阅卷阶段,她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同案犯对告知史某某工作内容的供述不一致,现场勘查笔录中史某某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等矛盾点,明确辩护核心为“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会见时,她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史某某回忆细节,固定其无罪辩解的具体依据。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时,她针对性附上证据支撑,论证“主观明知不足”。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她主动沟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辩护意见的说服力。最终,检察机关认为史某某“主观明知他人实施打孔盗油犯罪行为而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孟秀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卓越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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