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涉法律领域
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自2019年开始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其拥有的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其执业机构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主要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解正军秉持“以客户权益为中心,专注细节,力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这一执业理念,在法律服务领域不断耕耘。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各类案件的处理中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深耕民商领域
解正军律师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在债权债务案件方面极为专精,此类案件在其承办的民商案件中占比约20%。同时,他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伤赔偿领域,他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承办的工伤赔偿领域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赔偿方面,占比约15%,并且他也熟悉工伤认定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凭借在这些领域的专业表现,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代理关键案件
2021年12月,一场悲剧降临。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随后召集包括死者王XX在内的工人进行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后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王XX的亲属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作为原告委托解正军,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将简X和潘X甲诉至法院。原告的诉求是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
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其作为定作人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则主张其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在解正军律师的努力下,法院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审理。法院认定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简X将拆旧建新工程以单价方式发包给潘X甲。并且认定被告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因为王XX向潘X甲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同时,法院也查明死者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
最终,在责任认定方面,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在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对于被告关于“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抗辩,法院鉴于原告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未予采纳。法院核定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判决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2,736.60元,被告简X负担2,736.60元,被告潘X甲负担3,648.80元。这一案件的胜诉,充分展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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