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与教育背景
孙培伦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他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孙培伦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在法律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丰富的职业经历
孙培伦律师曾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工作多年,这段经历使他具备了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他熟悉建筑工程与招投标领域、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在央企的工作让他对企业的运营和法律需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他后续的律师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多领域擅长的专业能力
孙培伦律师擅长多个法律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合法权益。例如在某省公司领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他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最终让检察院改实刑建议为缓刑,获得法院支持;在某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案中,他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排除部分证据,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缓刑。
在企业合规领域,他熟悉企业运营中的各种法律风险,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合规建议和解决方案。在重大民商事诉讼方面,他有着出色的表现。如在某跨国商人实际控制公司民事欺诈、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他代理原告企业,通过刑民跨领域操作,成功让数千万赔偿金诉请取得法院支持。同时,他还能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用工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等,展现出全面的专业能力。
众多的典型案例
除了上述提到的案例,孙培伦律师还有许多其他典型案例。在某跨境销售伪劣商品案中,他通过在边境海关协助调查取证,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最终争取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在某生产事故企业被行政处罚案中,因企业生产事故发生人员死伤事件,遭行政部门过重处罚,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维权,最终为企业争取到从轻处罚。另外,在李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李X、林X二被告人共谋从非法渠道购买假烟并伺机销售牟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李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孙培伦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李X属于犯罪未遂,涉案烟草未流入市场,未产生实质的法益侵害,且涉案卷烟虽鉴定为伪劣产品,但对伪劣程度无法量化,现实情况中与合格的烟草制品相比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性并没有明显差别;此外,被告人李X认罪态度较好,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李X减轻量刑后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定孙培伦律师要求对被告人李X减轻处罚的意见成立并予以采纳,被告人李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减轻处罚并处罚金。
卓越的执业理念
孙培伦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他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在处理案件时,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这种理念使他在众多案件中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法律服务。
学术成果
孙培伦律师深耕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个人主页和公众号“培心伦眼”收录了多篇创作的代表性文集。其中包括《司法实践中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分认定》《构成虚假诉讼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形》《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主要作用》《道路交通法责和交通肇事罪责的法律责任竞合》《公职人员可能被监察机关查处的五类主要罪行》《执行终本的两个核心要点和三个方面措施》等。这些文集体现了他对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也为其他法律从业者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职务与荣誉
孙培伦律师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他还被称为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执业以来,他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多年来多次荣获律图法律平台大片区先锋律师行业权威荣誉。
客户的高度评价
客户对孙培伦律师评价颇高,认为他不仅精通法律,更善于洞察人性及司法生态逻辑,常能另辟蹊径,让当事人化危为机、绝处逢生,是一位靠谱的专业律师。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他在法律服务过程中能够切实为客户解决问题,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认可。
孙培伦律师凭借其丰富的职业经历、多领域的专业能力、卓越的执业理念、众多的典型案例、深厚的学术成果、较高的职务荣誉以及客户的高度评价,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独特的魅力和实力,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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