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郑勇律师2009年起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四川大学的教育背景。他是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执业近二十年,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专精于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占比约80%。其客户涵盖了因各类刑事犯罪被指控的当事人,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奔走。
抢劫杀人改判无罪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博某被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后仍被认定有罪。郑勇所在的辩护团队紧密协作,经过不懈努力,在二审时直接改判博某无罪。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郑勇律师及其团队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能力,对证据的分析和法律的运用达到了较高水平,成功为当事人洗清了冤屈。
多案不予起诉
在多起案件中,郑勇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均被检察机关采纳。如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3000多万元,侦查阶段郑勇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后对张某不予批捕。吴某滥伐林木案,涉案树木近一千株,郑勇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后侦查机关直诉,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他仍然坚持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吴某不予起诉。还有杨某串通投标案、崔某故意伤害案、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等,郑勇律师准确把握案件关键,提出合理辩护意见,使得当事人被不予起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量刑改判
在一些案件中,郑勇律师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量刑结果。毛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6000余克,一审判处毛某死刑,二审郑勇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二审改判毛某死缓。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郑勇提出束某系被动参与、时间短、获利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束某缓刑。这些案件体现了郑勇律师在量刑辩护方面的能力,为当事人的命运带来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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