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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鹏鹏律师善用电子证据,为客户追回68万余元材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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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402人看过
导读:在民商事法律领域,合同纠纷等问题时有发生。邹鹏鹏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她擅长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领域,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赢得客户信赖。在无书面合同的材料款追讨案中,她精准运用微信电子证据,成功为客户追回款项。
邹鹏鹏律师善用电子证据,为客户追回68万余元材料款

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邹鹏鹏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让她拥有扎实专业功底与缜密法律思维。她从2018年开始在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是该所的主办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045,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UDC时代大厦A座17层。

邹鹏鹏律师长期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等核心民商事法律领域。她始终以“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为执业理念,凭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与卓越的案件处理能力,多次被客户评价为“靠谱律师”。

二、丰富的办案经验

从业至今,邹鹏鹏律师已成功承办民商事案件350余件,服务足迹覆盖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重点行业。她还曾为多家大型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水准法律服务,无论是常规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还是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代理,都能以专业视角为客户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她也有诸多代表性案例。在某股权转让与两百万债务纠纷案中,她细致梳理资产证明,精准论证案涉股权无实际价值,促使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在隧道爆破致房损恢复原状纠纷案中,她从法律可行性与实际操作层面充分举证,使法院终审驳回原告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在某职业放贷嫌疑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她穿透复杂资金往来记录,成功论证债务已实际清偿,让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本诉请求。

三、巧用电子证据追回材料款

在无书面合同且拒不认账的材料款追讨案中,邹鹏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原告崔XX长期向被告胡某X经营的工地供应建筑材料,因双方信任未签署书面合同,所有交易通过微信完成。当崔XX要求结算68万余元货款时,胡某X拒不认账,提出主体不适格、款项争议、货物处置等异议。

邹鹏鹏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无书面合同”“无本人签字”“多工地分散送货”等难点,制定了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主线,送货凭证为辅助的证据闭环策略。她详细梳理数千条微信记录,还原每笔订单的下单人、收货地和付款逻辑。

法院经审理认为,微信记录显示胡某X主动协商合作、发送工地定位、参与价格磋商并安排付款,足以认定其为合同相对方。邹鹏鹏律师证明收货人与胡某X的雇佣关系,穿透了“签名造假”的抗辩。同时,她协助客户整理详尽对账表格,使法院理清财务往来,最终判令胡某X支付货款688,176.50元及逾期利息二审维持原判。

未来,邹鹏鹏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卓越”的执业准则,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为委托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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