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细阅卷:抽丝剥茧锁定辩护核心
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阅卷是关键的第一步。孟秀律师接收23份证据材料后,展开逐页梳理。通过细致对比,发现了核心矛盾。同案犯对是否告知史某某“看场地实为盗油”供述不一,有的没说具体事宜,有的虽提及“管道相关活”却无实质细节;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在场地外围,未涉核心区域。这些矛盾点被整理成《证据矛盾清单》,明确了辩护核心,即“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之所以这一步有效,是因为证据是定罪的基础,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矛盾证据可能隐藏着无罪辩解的关键信息。律师通过精细阅卷,找到证据漏洞,在辩护初始阶段就占据了有利地位,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深度会见:场景还原固定无罪依据
首次会见时,史某某因紧张只是简单辩解“不知道是偷油”。孟秀律师采用“场景还原式提问”,逐步引导他回忆重要细节。如雇主与他沟通的原话、到场地时所见到的物品、工作期间的联系情况等。这些细节被整理成《会见笔录》并让史某某签字确认。这一做法极有成效,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亲身经历的细节能真实反映案件过程,成为固定无罪辩解的有力依据。将当事人零散的记忆转化为有逻辑的辩护材料,才能在后续辩护中拿出扎实的证据支撑“主观不知情”的观点。
三、精准辩护:多维论证强化无罪观点
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时,孟秀律师附上多维度的证据支撑。利用同案犯供述的矛盾性,说明“史某某被明确告知盗油事实”证据不唯一;通过通讯和转账记录,证明史某某未参与核心协作;引用法律证明标准,指出无法排除他“误以为是普通场地看护”的合理怀疑。在补充侦查阶段,律师主动沟通,审查新证据,结合法律规则和类案检索报告,再次强调不符合起诉条件。这样做能有效说服检察机关,是因为法律讲究证据和逻辑,从多个角度论证“主观明知不足”,既符合法律程序又能增强观点说服力,最终使检察机关认定史某某“主观明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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