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专业素养
程豪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4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律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他自2013年加入大成,至今已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这种丰富的执业经历和专业知识储备,为他在多个法律领域的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法学理论的积累到实际案件的处理,他经过了长时间的历练,能够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为当事人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服务。
服务客户类型
程豪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他的客户包括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涵盖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不同行业,程豪律师能够满足不同企业在法律事务方面的需求,无论是处理日常的合同事务,还是应对复杂的诉讼纠纷,都展现出了专业的服务能力。这也体现了他在不同行业法律事务处理上的广泛适应性和专业胜任力。
擅长服务领域
程豪律师的擅长领域较为广泛,包括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但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在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中,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领域的法律规定不断更新和变化,程豪律师能够紧跟法律动态,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为客户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处理重要案件成果
在众多案件中,程豪律师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民事案件方面,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石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这些民事案件涉及到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程豪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刑事案件方面,程豪律师也有诸多成功案例。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进行了有效辩护。为王某某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进行有效辩护,将案件辩为挪用资金罪。为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的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成功辩护,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件中,成功辩护,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此外,在合同诈骗罪案件中,被告人贺某某,原某某粮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起诉,经程豪等律师介入,提出有效辩护意见,法院因证据不足准许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这些刑事案件涵盖了不同类型的犯罪,程豪律师在各个案件中都能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提出有效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行业职务与荣誉
程豪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担任了一些行业职务。他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这些职务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专业认可度和影响力。同时,他也获得了多项荣誉,2019年获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大成公益之星”称号,2020年获得“大成先进合伙人”称号。这些荣誉是对他多年来在法律执业中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肯定。
综上所述,程豪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广泛的客户服务以及众多成功的案件处理经验,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了优秀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同时其行业职务和所获荣誉也进一步证明了他在法律行业的地位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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