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魏潭良,汉族,河南南阳人,2018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同时担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逾100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
案件背景
河南省郑州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田某XX、杜XX等涉嫌组织卖淫等犯罪。田XX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于2017年5月23日被郑州市公安局XXX区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后因涉嫌犯容留卖淫罪于2021年4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1日因涉嫌犯组织卖淫罪被逮捕;杜XX因涉嫌犯容留卖淫罪于2021年4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1日因涉嫌犯组织卖淫罪被逮捕。魏潭良律师担任杜XX的辩护人。
罪名变更与量刑
根据法律规定,若杜XX被认定为组织卖淫罪,应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处以刑罚。但魏潭良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合理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杜X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依法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处以刑罚。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田某XX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杜XX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肖X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在案扣押的嫖资人民币600元、作案工具手机二部依法没收。魏潭良律师成功将杜XX的罪名从组织卖淫罪变更为协助组织卖淫罪,使其刑期从原本可能的5年以上降到了1年,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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