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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案:律师提出企业合规方案助嫌疑人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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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275人看过
导读:姜凯文律师2020年起在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济南地区。他承办超500件案件,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经验丰富。在闫X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案中,他结合案件背景和特点提出企业合规处理方案,为案件处理提供新思路。
济南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案:律师提出企业合规方案助嫌疑人获不起诉

律师简介与执业领域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自2020年起在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该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他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擅长私人、企业法律顾问,刑事犯罪辩护以及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

案件背景与经过

2021年10月31日,济南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闫X、马某共同参与了含有虚假疫情信息视频的制作与发布。闫X先后通过三个小程序发布该视频,浏览量达453581次,独立访客量6213人次,被转发64次。11月1日云南公安机关发现该虚假信息后,XX公司封控了该视频。

辩护思路与方案

姜凯文律师在办理此案时,结合当时疫情背景,指出嫌疑人发布视频不仅是为了引流,也有警醒社会群众、加强对“新冠”重视的目的。他还提出,本案所涉视频内容虽有夸大成分,但并非完全虚构。此外,从嫌疑人所在单位为网络信息传媒公司这一角度出发,他认为公司规章制度不完善,若健全公司管理机制,或许可以预防或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基于这些观点,姜凯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

案件结果与意义

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闫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但因闫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济南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合规考察,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提请检委会研究,逐级报请省、市检察院批准,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闫X不起诉。这一案件不仅为嫌疑人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也体现了在刑事案件中,从企业合规角度进行辩护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姜凯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如在甲公司与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他运用多种争议解决手段,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在艾x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他梳理经济纠纷刑事诈骗界限,使检察院撤回起诉并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在肖x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中,他促使检察院重新按照刑事证据标准调查取证,最终作出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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