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包含了什么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需结合民事法律规定认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诈手段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相对人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若相对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合同仍然有效;若行使撤销权,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此外,若合同内容同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该合同无效。实践中,合同诈骗罪涉及的合同主要因欺诈构成可撤销,其效力取决于受欺诈方是否行使撤销权。需注意刑事犯罪与民事效力的区分,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需依据民事法律判断其效力状态。
二、合同诈骗罪中合同认定的规则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认定需遵循以下规则。首先,合同性质应属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合同,排除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协议,因其不涉及市场经济秩序。其次,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口头合同电子合同等符合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形式均可能被认定,但需体现平等主体间的财产权利义务内容。再次,合同内容需与市场经济交易相关,如买卖租赁承揽借贷等商事或经济类合同,需具备财产性特征,即涉及财物的转移占有或支付对价。最后,合同需在诈骗行为中起到关键作用,行为人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形式实施诈骗,利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不符合上述特征的合同,如个人间无市场交易性质的普通借款协议,一般不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
三、合同诈骗罪主观故意怎样认定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故意表现为直接故意,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认定时需结合客观行为综合判断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存在。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主体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无实际履行能力却以先履行小额合同等方式诱骗对方继续履约;收受财物后逃匿;将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隐匿销毁账目或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获取财物后肆意挥霍或拒不返还等。需注意非法占有目的应产生于签订或履行合同阶段,若履行中才产生该目的需结合具体行为分析。主观故意的认定需依据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区分于民事欺诈行为。
在探讨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包含了什么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合同被认定因诈骗而无效后,当事人已履行部分如何处理是个关键。通常,取得财产的一方应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需折价补偿。此外,受损失的一方还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损失。若涉及刑事诉讼,民事赔偿与刑事退赔又该如何协调也是值得思考的。如果您对合同诈骗罪中合同效力的后续处理,或是赔偿协调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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