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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对方不配合拿房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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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1 · 1206人看过
导读: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履行房产分割约定,可按以下步骤处理:确认离婚协议已生效,房产分割条款具法律约束力;若对方拒不配合,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请求履行义务;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登记部门可直接办理过户,过程依相关法律处理。
协议离婚对方不配合拿房该怎么做

一、协议离婚对方不配合拿房该怎么做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履行房产分割约定的,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确认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已随离婚登记生效,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次若对方拒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提交离婚协议、离婚证房产证明等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协议义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登记部门凭该通知书可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无需对方配合。整个过程需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二、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当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时,您可通过诉讼离婚途径解决。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破裂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应准予离婚。您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

三、协议离婚对财产分割不同意怎么办理

双方协议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的,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对财产分割事项作出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提交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财产权属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行为的证据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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