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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冷静协议需提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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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1 · 1250人看过
导读:办理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载明自愿离婚及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还有各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或合影照。经审核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并发放回执,进入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未撤回申请,双方再共同办理离婚登记、领离婚证。
办理离婚冷静协议需提供什么材料

一、办理离婚冷静协议需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3.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或合影照片。

以上材料需由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随后进入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撤回申请的,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冷静期后对方未前往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对方未前往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你可与对方协商一致后重新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过冷静期;若无法协商一致,你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将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法定情形进行裁判。

三、办理离婚冷静一个月是必须的吗

协议离婚必须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在了解办理离婚冷静协议需提供什么材料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提供材料后若遇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该如何处理,通常需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相关材料。另外,离婚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又该遵循怎样的程序撤销申请。离婚是人生中的重大决定,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细节。若你对办理离婚冷静协议的材料补充、流程变更,或者其他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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