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概述
杨向东法学学士出身,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为其法律职业筑牢理论根基。他曾在部队服役,拥有坚韧的意志、高度责任感和出色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助力他在法律领域发展。他现任职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合伙人律师。2022年起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件,在侵权领域已成功办理40余件案件,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也有不错的实践成果。其承办行政相关案件达20件,行政复议案件占比约60%,且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处理。
服务客户众多
杨向东目前是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空军第九八六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2020-2023年期间,他还担任过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在和这些单位合作中,他深入了解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日常合同审查到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均细致严谨,帮助各单位有效应对法律风险。
担任多重角色
杨向东身为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积极投身医院临床伦理问题讨论与决策,以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疗实践合法合规。他还是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凭借出色沟通协调与法律经验,参与调解工作,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同时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关注员工劳动权益,监督医院劳动制度执行,促进医院稳定发展与员工权益保护。
案件背景情况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治疗时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进行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首次处罚与复议
2023年12月,卫健委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家属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处罚未涵盖全部涉事违法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首次复议结果
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涉嫌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被依法撤销,卫健委被责令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再次处罚引争议
2024年4月,卫健委重新调查后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处以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相同。家属认为卫健委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未能体现行政处罚的惩戒与教育功能,于是再次委托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介入策略
接受委托后,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维度制定代理策略。首先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已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具有法律效力,卫健委重新调查时应依法核查处理,不得回避。其次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分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法条逻辑关系,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是医疗机构应分别履行的义务,卫健委第二次处罚只处理前者,属“选择性执法”,未贯彻条例立法宗旨。最后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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