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劳动纠纷
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自2017年踏上法律之路后,便专注于多个法律领域,其中在劳动纠纷领域深耕多年。她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客户提供专业、可靠、有温度的法律服务。她深知劳动纠纷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都全力以赴。
证据收集原则
朱秀芳律师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总结出了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则。她认为证据是维权抗辩的基石,需指导当事人全面留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沟通纪要等关键材料。同时,要精准界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边界,吃透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待遇等各类款项的计算标准,确保诉求或抗辩有理有据。在实际办案中,她始终坚持这一原则,为案件的成功处理奠定基础。
代理建设公司案
在某建设公司与缪X某的劳动争议纠纷中,某建设公司因不服仲裁裁决,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需向缪X某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缪X某于2025年2月27日入职该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2025年3月4日,公司以其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于次日终止劳动关系。
朱秀芳律师接受缪X某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明确核心争议焦点为“某建设公司解除与缪X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围绕该焦点,她展开证据梳理与抗辩策略制定,认为公司主张的解除事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确定以“驳斥公司解除事由的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并维持仲裁裁决”为核心抗辩思路。
分析公司事由
法院审理时指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秉持审慎态度,且需对解除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朱秀芳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针对公司主张的三大解除事由逐一驳斥。对于“简历造假”,缪X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公司未举证证明其未在相关单位担任项目经理,且入职时未对高级工程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提出异议,现以此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对于“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该情形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公司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制度依据,且从工资支付记录看,缪X某不存在无故缺勤情况。对于“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通知及施工计划无法证明已送达缪X某或由其制定,在缪X某不予认可的情况下,该主张缺乏有效证据佐证。
取得胜诉结果
最终,法院认定某建设公司解除与缪X某的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结合缪X某的工作时间及工资标准,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朱秀芳律师在本案中精准锁定争议核心,明晰维权方向,避免陷入对赔偿金额的无效争论。全面梳理证据链条,指导当事人收集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的维权证据链,从事实层面削弱公司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在庭审中,她专业抗辩,结合证据逐一驳斥公司的解除事由,清晰阐述违法解除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提供法律指引
案件结束后,朱秀芳律师向当事人总结本案核心要点,并给出针对性法律提示。她提醒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单方辞退时,应注意留存关键证据,明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依据,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此案也为类似劳动争议中的劳动者提供了维权思路,同时警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审慎,明确事由并留存充分证据,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其他案件经验
除了上述案件,朱秀芳律师还代理过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如在原告金XX与被告某酒业商行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她始终坚持证据为核心原则,指导当事人全面留存关键材料,精准界定法律关系,确保诉求或抗辩有理有据。同时,她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高效平衡双方诉求,降低诉讼成本;调解未果则制定靶向诉讼策略,兼顾公平与效率,妥善化解各类劳资矛盾。
持续提升能力
法律领域不断更新,司法实践持续演进。朱秀芳律师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积极参与专业培训与行业交流,持续跟踪法律法规与裁判动向。她深知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确保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兼具专业深度与实践温度,更好地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她以专业、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在宁波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