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的加重情形有哪些
故意伤害的加重情形主要有:一是致人重伤,指机体完整性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出现该结果的法定刑升格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致人死亡时,犯罪人主观上有伤害故意但对死亡结果出于过失,此时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如采取毁容、挖眼等手段使被害人身体和精神遭受极大痛苦并造成严重残疾后果的,同样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法定刑。司法实践中,对“特别残忍手段”和“严重残疾”有严格认定标准。
二、故意伤害的伤情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的伤情标准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重伤指机体完整性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轻伤指机体完整性部分破坏或功能部分障碍;轻微伤指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轻微功能障碍。
重伤分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重伤一级是最严重损伤,如植物生存状态;重伤二级相对一级稍轻,如一眼盲目3级。轻伤也分一级和二级,如头皮创口或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属轻伤一级,8.0cm以上属轻伤二级。轻微伤如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眼部挫伤等。伤情鉴定由有资质机构依据标准进行,是定罪量刑重要依据。
三、故意伤害的证据有哪几种
故意伤害案件的证据种类包括:
1.物证,如作案工具、血衣等,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像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用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情况。
3.证人证言,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就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即被害人就案件经过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叙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嫌疑人或被告人对案件的供认或对指控的反驳。
6.鉴定意见,如伤情鉴定报告,由专业人员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给出的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是司法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等活动的记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
当探讨故意伤害的加重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加重情形,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点。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等后果时,无疑会加重处罚。另外,如果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或者使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也会加重量刑。而且,故意伤害多人或者多次实施伤害行为,同样会被认定为加重情形。若你对故意伤害加重情形的认定标准、具体量刑幅度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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