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杨向东为法学学士,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为其法律执业筑牢了理论根基。他曾服役于某部,部队的严格训练和纪律约束,使他养成了坚韧意志、高度责任感与出色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为其法律职业发展增添动力。自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1xxxxxxxx551436,现任职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合伙人律师,在律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着重要领导和指导作用。
执业领域与案件数量
杨向东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实务经验深厚。他深耕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经验丰富。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同时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处理。
客户类型与服务方式
杨向东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他深入了解各单位业务特点与法律需求,提供全面专业服务,涵盖日常合同审查、合规咨询以及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等,细致严谨地帮助单位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他还曾在20202023年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为医院日常运营和医疗纠纷处理提供有力法律支持。
行业职务
杨向东身兼多职。他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讨论决策,运用法律知识确保医疗活动符合伦理法规,推动医疗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他还是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凭借沟通协调能力与法律经验,参与法院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和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外,他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关注员工劳动权益保障,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执行,保障医院和谐劳动关系。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诊疗后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市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行为调查并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就“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涵盖全部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封存现场实物未通知家属到场涉嫌违法,撤销原处罚决定,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2024年4月,卫健委再次作出的处罚决定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内容与前次相同。家属再次委托律师团队申请行政复议。
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制定了清晰代理策略。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已认定卫生室“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有违法嫌疑,卫健委重新调查时应核查处理,不得回避。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分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条款逻辑关系,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是医疗机构应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第二次处罚属“选择性执法”。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
在这起案例中,充分展现了杨向东及其团队在行政复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他们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从法律规定的逻辑关系和行政程序的合法性等多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通过这起案件,也体现出杨向东在行政与医疗法律交叉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他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策略,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杨向东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多领域的专业能力、在行业中的多个重要职务以及成功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在陕西西安的民商、公司金融、行政法律领域有着独特的地位和贡献。他的执业理念和专业素养,为其客户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也为推动当地法律行业和相关领域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