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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诉讼的界定标准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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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9 · 2071人看过
导读:恶意诉讼是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无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提起诉讼以损害对方的行为。界定标准分主客观两方面,主观要有恶意,包括故意和重大过失;客观上无事实根据、无正当理由且造成损害后果。实践中,法院综合全案判断,构成恶意诉讼的行为人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诉讼的界定标准究竟是什么

一、恶意诉讼的界定标准究竟是什么

恶意诉讼指当事人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无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提起诉讼,意图使对方遭受损害的行为。界定标准包含主观和客观两方面。 主观上,需有恶意,即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意是明知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仍提起诉讼;重大过失指未尽普通人应有的注意义务,严重忽视明显事实和法律规定。 客观上,一是无事实根据,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或无证据支撑;二是无正当理由,缺乏实体法或程序法依据;三是造成损害后果,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 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全案证据和具体情节判断是否构成恶意诉讼。若构成,行为人要承担赔偿损失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恶意诉讼的管辖权该怎么去确定

恶意诉讼管辖权的确定,通常适用民事诉讼一般管辖规则。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案件属于合同纠纷引发的恶意诉讼,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若涉及侵权纠纷的恶意诉讼,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三、恶意诉讼的管辖权该怎么去确定

恶意诉讼属于侵权责任纠纷,管辖权适用侵权纠纷管辖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恶意诉讼的侵权行为实施地通常为提起恶意诉讼的法院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可为受害人住所地或损失实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为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上述地点对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定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当探讨恶意诉讼的界定标准究竟是什么时,除了明确界定标准本身,还需关注恶意诉讼带来的法律后果。一旦被认定为恶意诉讼,行为人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对方因应对诉讼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差旅费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强制措施,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倘若你在生活中遭遇疑似恶意诉讼的情况,或者对恶意诉讼的认定细节、后续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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