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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刑事辩护律师郑勇:专注网络、职务、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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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943人看过
导读:郑勇律师自2009年起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承办超500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超300件。典型案例有博某抢劫杀人案二审改判无罪,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侦查阶段不予批捕。

刑事辩护经验

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09年开始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总所(凉山州西昌市)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还是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其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超300件,尤其擅长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案件,在这些细分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对案件准确判断、对证据透彻分析以及法庭上有理有节的辩护,让许多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或判处缓刑的结果。

抢劫杀人改判无罪案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郑勇所在的辩护团队紧密协作。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前几次审判均认定博某有罪。但辩护团队不放弃,持续深入研究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在二审时,他们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博某无罪,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生产销售案不予批捕

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价值达3000多万元。在侦查阶段,郑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他详细分析了案件证据链条中的缺失和不合理之处,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论证,说服了检察机关。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自由。

滥伐林木不予起诉

被害人吴XX控告被不起诉人XX带领村民砍伐其承包地价值500多万元的果树,要求追究滥伐林木刑事责任。郑勇律师作为辩护人,先向公安机关提出吴X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但未被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他又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并被采纳。后来公安机关直诉,他再次提出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建议检察机关对吴X等人不起诉。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最终采纳其意见,作出对吴X等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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