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及从业经历
周耀东律师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拥有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历。他拥有丰富的实务经历,曾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还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这些经历为他积累了不同领域的法律实务经验,也让他对法律在不同场景下的运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执业基本信息
周耀东律师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3373。他的服务地区主要为西安(核心地区)、咸阳。其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执业理念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
多领域执业能力
周耀东律师深耕于民商事合同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在这其中,他尤为专精于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案件,这类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商事及执行领域,他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且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擅长业务方向
周耀东律师主要擅长的业务领域十分广泛,涵盖合同纠纷(包括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伙)、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离婚、分家析产、抚养权)、商事纠纷(票据追索、保险合同)、侵权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公司治理、刑事辩护(侵犯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及妨害社会管理类案件)等。他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在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从业以来,他独立办理案件180余件,案件办理结果及当事人反馈普遍较好。
担任多项社会职务
周耀东律师担任着多项社会职务,他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承担起调解纠纷、促进司法效率提升的责任。同时,他还是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为社区和消防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保障消防单位合法合规运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胜诉经典案例
周耀东律师有诸多胜诉经典案例。在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该案诉讼时效及结算存在极大争议,经过四次开庭,最终收到胜诉裁决。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他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成功让委托人收到款项。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他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公司设立前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中均以个人名义进行,经多次调解、直播开庭,法院认可公司承受权利义务观点,原告撤诉。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一二审均支持原告诉请,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所有款项均由第三方代收,他多次与公司沟通,最终让委托人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他代理原告,结婚登记时间久远无结婚手续,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被告长期家暴原告本人恐惧未到庭,经多次协调终调解离婚,此外还有洋县法院涉外离婚案。雁塔曲江劳动争议派出庭劳动争议案,他代理被告,原告态度强硬拒不调解,经一审二审改驳部分原告诉请,另有长安法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未央法院票据追索权纠纷案、旬邑法院追偿权纠纷案、灞桥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莲湖法院合同纠纷案等等。
典型案例之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已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A的合作方)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遂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包括被告主体是否适格、欠租金额是否属实以及资金占用利息是否成立。代理律师周耀东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同时,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此外,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周耀东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在本案中,周耀东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援引《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有效动摇原告起诉基础;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沟通记录、以物抵债文件等),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结合《民法典》关于维修义务、不可抗力及损失赔偿的规定,提出有力实体抗辩;通过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最终促成撤诉,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专业能力证书
周耀东律师还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这表明他在金融证券领域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能够为涉及证券相关法律事务的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了他在法律服务市场的业务范围和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