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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西安合同与保险领域律师榜单,多类型纠纷胜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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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72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魏宪合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999+人 执业16年
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010555935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5991606273
案例展示:19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魏宪合律师,现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兼任西安市长安区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等。代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特别是某故意杀人案在其辩护后,二审由死刑改判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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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他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案件。在合同纠纷方面,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保险领域则成功代理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律师基本信息

魏宪合律师就职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5935。他自2010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和咸阳,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区提供法律服务。魏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魏宪合律师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其执业理念是“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他始终秉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

处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在“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这起案件中,上诉人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冯X某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产生争议。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了终身寿险,后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以冯X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冯X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保险金。

一审中,保险公司主张冯X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并提供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魏宪合律师代理冯X某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在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X某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X某本人操作。同时,冯X某投保时属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冯X某存在带病投保恶意,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应承担保险责任。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魏宪合律师在保险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这起案件中,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与被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争议。xx公司与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约定由xx公司承揽XXX司分包的外架工程。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涉案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且xx公司已知马X挂靠事实,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而xx公司则主张合同真实有效,XXX司应依约付款。

一审中,xx公司提交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及《外经贸大楼外架结算单》,主张XXX司欠付工程款。XXX司提交《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主张合同无效、已付款项应计入总额,并称xx公司知晓挂靠事实。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XXX司质证认为该证据仅能证明马X为实际施工人。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并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XXX司主张已支付505921元,但仅其中299321元被xx公司认可,其余款项无证据证明已支付给xx公司。一审法院认定的欠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计算方式合法有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魏宪合律师通过对证据的准确分析和对法律关系的清晰把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得的工程款。

律师综合能力体现

从上述两起案件可以看出,魏宪合律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他能够敏锐地抓住保险公司在询问义务履行方面的漏洞,通过合理的辩论为当事人争取到赔偿。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他对合同的有效性、证据的证明力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准确的分析和判断,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魏宪合律师不仅在专业知识上有深厚的积累,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还展现出了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在面对保险公司和对方建筑公司的主张和证据时,他能够迅速做出反应,找到应对策略。同时,他认真负责的态度也贯穿于整个办案过程,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凭借这些能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其累计超2000多件的办案经验也为他处理各类复杂法律事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无论是在合同纠纷领域,还是在保险等其他领域,魏宪合律师都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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