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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民商诉讼律师王帅龙:擅理交事故与债权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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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374人看过
导读:王帅龙律师自2020年起在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尤其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领域表现出色。曾成功为交通事故致行人死亡案家属争取83万余元赔偿,还为路面缺陷致电动车侧翻死亡案家属争取65万余元赔偿。

执业基本情况

王帅龙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xxxxxxxx196844,现任职于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绍兴,其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东路2608号促进大厦16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行政复议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多个领域,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同时,他还是工会调解员,秉持“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执业理念。

处理交通事故案

2023年5月18日,一起交通事故致使行人死亡。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导致路边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和B投保。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864225.49元。王律师全面收集证据,针对各方抗辩逐一反驳,精准核算损失与责任划分。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认定合理损失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

维权路面缺陷案

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侧翻死亡。经调查,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养护规范标准,管理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未设警示标志,但无法查清侧翻具体成因。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起诉。王帅龙律师与搭档全面收集证据,进行核心法律论证,应对被告抗辩,精准核算诉求。法院最终采纳代理意见,认定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赔偿65747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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