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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张居宽,成功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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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10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居宽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24人 执业17年
律所: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820091034514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01820122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张居宽律师,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主任,团队负责人,男,汉族,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中共党员,省律协海商委员会委员,市律协金融委委员,淮阴区法学会理事,荣获省、市、区多种荣誉。 张居宽律师团队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刑事辩护与非诉讼业务。秉承“不战而屈人之兵、先胜后战、一战而定”的办案理念,近年来,该团队辩护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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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法律行业,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备受关注。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执业,承办案件逾千件。他深耕多领域,带领律所服务企业成效显著。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他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助力被告赢得胜诉,展现了出色的法律专业能力。

在淮安市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张居宽。他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144。

一、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

张居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他在2004年就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正式转入律师行业。多年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

张居宽身兼多职,他是中共党员,还是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同时拥有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他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力求精于法律,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

二、独特执业理念与能力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他树立精品意识,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凭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他能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使相关法律风险得到合理有效的预见和及时的处理,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他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并任省财税委委员,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他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

三、成功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在2025年,张居宽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赵X、刘X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原告称被告将涉案工程转包给自己,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返还管理费,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和第三人赵X承担相应责任。被告辩称与原告无直接施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不应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权利;第三人赵X主张自己才是实际施工人,原告无权向被告主张工程款;第三人刘X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于2025年1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张居宽作为被告委托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包括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第三人赵X签订的合作协议违法转包无效,但结合工程预审总价、工程款支付情况等证据核算,赵X已超付工程进度款,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尚不具备返还条件,管理费是否应退还缺乏充分依据,故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这一案件的成功代理,再次彰显了张居宽律师卓越的法律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诉讼经验。

如果您在淮安市有相关法律需求,不妨联系张居宽律师,他所在的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路35号中鑫上城D1605-1606,相信他能凭借专业的服务为您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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