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资历与理念
刘苗律师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历。自2020年开始执业,他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同时,他身兼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多重身份,将前沿法学理论与复杂案件实践深度融合,能从多重视角精准把控案件。
二、复杂案件情况
杨X等多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级)再审案是一起后果特别严重的共同故意伤害案件。杨X与其他五名同案人员因工程款纠纷,受李X邀集前往交涉,过程中与对方爆发冲突。杨X持砍刀刀背击打被害人漆某头部,致其重伤一级、呈植物生存状态,并构成一级伤残。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杨X系主犯,其行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杨X不服申诉被驳回后,案件启动再审。
三、精准辩护策略
刘苗律师作为杨X再审程序的辩护人,深知传统自首、初犯等情节已在一、二审考量,于是决定对“手段特别残忍”的认定发起挑战。他深入研究案卷和判例后提出,杨X虽用刀具,但用刀背击打且仅击打一次,被害人倒地后未继续加害,与典型“特别残忍手段”有本质区别。伤害后果严重更多是因头部要害部位受击,不能反推手段“特别残忍”,主张应在三年至十年间量刑。
四、显著辩护成果
再审法庭采纳了刘苗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为杨X手段尚不属于“特别残忍”,原判适用量刑档次不当,予以纠正。最终,杨X的刑期从十四年改判为九年六个月,另一名主犯李X也因家属赔偿取得谅解,刑期从十四年改判为六年。这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刑期大幅缩减,还推动法庭对“特别残忍手段”进行更精细审视,体现了刑事律师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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