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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在对方的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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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273人看过
导读:通常可在对方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超一年的地方(住院就医地除外)。若能证明对方常住地符合法定条件,可向该地法院起诉,要准备相关证据,如居住证、居委会证明等,特殊情况管辖法院规定不同。
可否在对方的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一、可否在对方的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通常是可以在对方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所以,若能证明对方有常住地且符合经常居住地的法定条件,就可向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能证明对方经常居住地的证据,比如居住证居委会证明等。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对方被监禁等,管辖法院会有不同规定。

二、在对方常住地提离婚诉讼需满足啥条件

在对方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需满足“经常居住地”相关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指其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提起诉讼时,要证明对方在此常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可提供居住证,这是有力证明;租房合同、居委会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等也有一定证明力。若能提供水电费、物业费缴费凭证等辅助证据,会增强证明效果。满足这些条件,就可在对方常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在对方常住地提离婚诉讼证据要求有哪些

在对方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证据要求如下:

证明管辖:需提供对方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如居住证、居委会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等,以证明该地法院有管辖权

证明婚姻关系:提供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证明感情破裂:可提供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聊天记录等,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符合离婚法定情形。

子女抚养证据: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及条件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财产分割证据: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流水等。

当考虑可否在对方的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要了解。比如若对方常住地不明确,又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此外,在对方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后,财产保全该在哪个地方申请,这也是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离婚诉讼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细节,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当都可能影响结果。若你对在对方常住地提起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证据准备,或是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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