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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诉讼离婚哪里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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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7 · 5260人看过
离婚专业律师 张泽夫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4年
律所: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221054889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980857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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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现为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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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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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则此时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则就要确定好管辖的法院了。那到底夫妻一方诉讼离婚哪里办手续呢?也就是该怎么确定管辖的法院?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哪里办手续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在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否则只会白跑一趟,因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起诉的。对于那些身处异地的夫妻来说,如果要诉讼离婚,则更要了解诉讼管辖的问题,否则会浪费很多心力。一般来说,每个城市每个区都会有基层法院,而要是你不清楚该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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