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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起算日期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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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281人看过
导读:不同刑罚刑期起算与折抵规则各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管制先行羁押1日折抵2日,拘役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1日折抵1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管制折抵1日,拘役、有期徒刑折抵2日。无期徒刑无刑期起算问题;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日算,减为有期徒刑从缓期期满日算。
刑期起算日期如何确定

一、刑期起算日期如何确定

刑期起算日期因刑罚种类而异。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不存在刑期起算问题。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若遇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刑期起算前羁押如何折抵

依据《刑法》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在刑期起算前被羁押的折抵方式不同。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为管制对人身自由限制程度相对低,折抵比例较高。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是指判决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如刑事拘留逮捕等。折抵从实际羁押之日起算,若有多次羁押,应累计计算羁押时间。

需注意,监视居住在特定情形下也可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管制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三、羁押折抵刑期有哪些具体规定

羁押折抵刑期规定如下:管制刑中,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为管制限制部分自由,力度轻于羁押剥夺自由。

拘役和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羁押”指在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被限制人身自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可折抵刑期:若被判处管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需注意,折抵从羁押之日起算,若中途有依法释放等情况应分段计算。

当探讨刑期起算日期如何确定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刑期折抵情况,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另外,若存在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您对刑期起算、折抵的具体规定和特殊情况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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