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权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债权清偿顺序如下: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这些涉及职工权益和国家税收,优先保障。其次,清偿公司债务。
在同一顺序内,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就该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若行使优先受偿权后仍不能完全受偿,未受偿部分作为普通债权按上述规则受偿;如果担保物价值超过所担保债权,超过部分用于清偿其他债权。简而言之,先保障职工、税收等权益,再处理一般债务,有担保债权优先。
二、公司债务清偿时担保债权优先性如何判定
公司债务清偿时,担保债权优先性按以下规则判定:
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约定担保物权,如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
登记的担保物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担保物权。以不动产抵押为例,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先设立的担保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担保物权。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三、公司债务清偿中普通债权与担保债权优先顺序咋定
在公司债务清偿中,担保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担保债权是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保障的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比如公司破产清算,设有抵押的债权,抵押权人可就抵押物变现所得优先获得清偿。而普通债权无财产担保,需在担保债权全部受偿后,若公司还有剩余财产,才按照法定程序和比例进行清偿。所以担保债权凭借担保物权的优先性,在债务清偿顺序上排在普通债权之前,以保障债权人权益和交易安全。
当了解了公司债权清偿顺序是什么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债权清偿过程中,如果出现部分债权存在担保物权,那么这类有担保的债权清偿与普通债权清偿有何不同呢?一般而言,有担保的债权会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另外,若公司在清偿债权时发现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该如何处理后续的债务问题呢?这可能就会涉及到破产清算等法律程序。如果您对公司债权清偿顺序中的特殊情况、相关法律程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深入了解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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