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开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他服务地区面向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从踏入法律行业的那一刻起,陈晓伟就展现出了对刑事法律领域的浓厚兴趣和专注,为他后续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专注刑事领域
执业以来,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截止至今,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同时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方面也颇有建树。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凭借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他连续九年(20152024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一荣誉是对他在刑事法律领域专业能力和工作成果的高度认可。
媒体形象展现
陈晓伟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在媒体形象方面也十分突出。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通过媒体平台,他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对法律问题的见解传递给更广泛的受众,提升了公众对刑事法律问题的认知和理解,也进一步扩大了自己在法律行业的影响力。
典型案例办理
在陈晓伟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非法集资百亿元一案尤为典型。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担任某事业部副总裁期间管理某地区业务,经统计,杨XX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向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了解案件事实。开庭审理前和杨XX沟通后,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一是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二是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三是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自首和立功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关于自首,法院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但其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关于立功,法院认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杨XX之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考量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职级、违法所得情况及多名同案犯之量刑平衡,对杨XX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陈晓伟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尽管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他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努力和专业表现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