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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受伤赔偿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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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133人看过
导读:幼儿受伤赔偿需多方面考量。责任主体方面,在教育机构受伤,若机构未尽职责应担责;因第三人侵权致伤,第三人担责,机构未尽管理职责承担补充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索赔可先与责任方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
幼儿受伤赔偿问题有哪些

一、幼儿受伤赔偿问题有哪些

幼儿受伤赔偿需考虑多方面。责任主体上,若在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受伤,教育机构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受伤,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及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若构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索赔时,可先与责任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二、幼儿受伤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幼儿受伤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若幼儿是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幼儿受伤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幼儿受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幼儿因他人侵权受伤,若其精神受严重损害,法定代理人可代其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幼儿受伤符合法定情形,法院会综合侵权行为方式、场合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当探讨幼儿受伤赔偿问题有哪些时,除了常见赔偿项目外,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这会涉及到当地经济水平、幼儿伤势严重程度等因素。另外,如果幼儿因受伤需要后期康复治疗,康复费用的赔偿该如何协商和认定也是个关键问题。要是幼儿园或其他责任方拒绝赔偿,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保障权益呢?倘若你在幼儿受伤赔偿相关事务上仍有疑问,无论是责任判定、费用协商,还是法律程序等方面,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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