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能否对夫妻共同财产提出执行异议
配偶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提出执行异议。执行过程中,若执行标的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配偶认为执行行为侵害其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益,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配偶需证明执行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执行损害其合法权益。例如,证明财产购买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等。若配偶异议被驳回,对裁定不服,且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通过诉讼程序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二、配偶提出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有何条件
配偶提出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需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首先,主体上,异议人须是案件当事人以外的配偶,且对执行标的有独立主张。其次,时间上,要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即执行程序开始后至终结前。再者,理由上,需有明确的权利依据,证明执行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比如,若执行法院误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当作被执行人个人财产执行,配偶可基于共有权提出异议。最后,要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法院提出,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如财产购买凭证、权属证书等。
三、配偶提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需啥证据
配偶提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需提供能证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执行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证据。
证明财产共有的证据,如夫妻财产登记为双方名字的房产证,能证明房产属共同财产;登记双方姓名的车辆行驶证,可证明车辆为共有。还有夫妻婚内财产协议,若明确约定了某财产归双方共有,该协议是有力证据。能证明确为婚内购买财产的付款凭证、合同,如婚内购买家具的发票等。
证明执行行为侵害其权益的证据,比如证明法院执行的份额超出配偶应承担部分等相关材料。凭上述证据,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理由。
当探讨配偶能否对夫妻共同财产提出执行异议时,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配偶成功提出执行异议且被法院支持,后续财产的分配与执行会有新的调整,可能需要重新确定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另外,如果配偶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配偶还有申请复议等救济途径。在实际生活中,执行过程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较为复杂,若你对配偶提出执行异议的流程、后续处理以及救济手段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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