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质押没有评估是否有效
股权质押未评估一般不影响质押效力。股权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生效。评估并非股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
依据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只要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股权质押合同,并完成了出质登记,质权即有效设立。
不过,虽评估不是法定要求,但为合理确定股权价值、防控风险,金融机构等质权人通常会要求对股权进行评估。未评估可能使质权人难以准确判断股权价值,在实现质权时面临不确定性。
二、未评估的股权质押在法律上是否受认可
未评估的股权质押在法律上一般是受认可的。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评估并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股权质押合同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只要双方达成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即为有效。
不过,未评估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未评估难以准确确定股权价值,质权人可能面临担保不足的风险;在实现质权时,若因未评估导致股权价值争议,可能引发纠纷。所以,虽未评估不影响质押效力,但从保障权益和减少纠纷角度,建议进行评估。
三、未公示的股权质押在法律上能否获支持
未公示的股权质押,一般难以获得法律支持。依据《民法典》,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股权质押登记是质权设立的必要条件,未经登记,质权未有效设立。
未公示的股权质押,质权人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出质人将股权再次质押或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完成登记,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优先于未公示质押的质权人。不过,未公示的股权质押合同本身若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合同有效,质权人可依据合同要求出质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探讨股权质押没有评估是否有效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股权质押后,质权人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是个关键问题,比如在出质人无法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具体流程和方式。另外,若股权质押没有评估,后续在股权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时,对于质权人和出质人的权利义务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也是值得思考的。如果您对股权质押没有评估是否有效以及上述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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