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探望权案件的审理是怎样的
涉及探望权案件审理,法院遵循自愿、合法原则,查明当事人诉求和事实。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确定开庭时间。审理时,原告需提供离婚协议或裁判文书、主张探望权事实及理由等证据,被告可答辩反驳。法院会根据子女年龄、意愿、父母情况等综合考量,判定探望时间、方式等。对于两周岁以下婴幼儿,探望权行使可能受一定限制;子女八周岁以上,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尽量平衡父母与子女情感交流和子女正常生活秩序,作出合理裁判。若一方不履行裁判,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涉及探望权案件判决执行难如何解决
涉及探望权案件判决执行难可从以下方面解决:
首先,强化教育疏导。法院可联合当事人所在单位、居委会等,对直接抚养方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使其认识到配合探望是法定义务,消除其抵触情绪。
其次,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可采取罚款、拘留等间接强制措施,促使直接抚养方履行协助义务,但要把握好尺度,避免激化矛盾。
再者,引入多元化解机制。借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在执行中组织双方调解,达成更具操作性的探望方案。
最后,建立跟踪回访制度。执行完毕后定期回访,了解探望权行使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保障探望权持续、稳定实现。
三、涉及探望权判决执行难有无新法律对策
为解决探望权判决执行难,新法律对策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此外,还可引入多元化解决机制。如建立探望监督人制度,由法院指定合适人员监督探望权行使,保障探望顺利进行;开展心理干预,对抚养方和子女进行心理疏导,减少抵触情绪;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若抚养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可将其纳入失信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这些新举措从多方面入手,增强了探望权判决的可执行性。
当我们了解了涉及探望权案件的审理是怎样的之后,还需知晓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探望权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拒不配合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通常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执行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另外,探望权是否可以变更或中止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等,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变更或中止探望权。如果您对探望权案件审理的后续执行、变更等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